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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01-09 10:54:56
作者:
企業提問:
企業使用大豆油墨進行印刷,年使用量約6噸,根據大豆油墨的檢測報告,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的含量為0.3%,符合《油墨中可揮發型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中表1 油墨中可揮發型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單張膠印油墨≤3%的要求。屬于低VOCs油墨。是否可以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39 印刷 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噸以下的印刷除外豁免環評。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答復:
您好!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五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規定,項目如未納入《名錄》,無需辦理環評手續。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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