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1202
時間:2025-01-09 23:53:36
作者:
提問:
企業的陽極氧化生產線是對鋁材質的金屬表面利用硫酸進行陽極氧化的過程,此過程產生的污泥是否不屬于危險廢物?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HW17 336-064-17-金屬或塑料表面酸(堿)洗、除油、除銹、洗滌、磷化、出光、化拋工藝產生的廢腐蝕液、廢洗滌液、廢槽液、槽渣和廢水處理污泥(不包括:鋁、鎂材(板)表面酸(堿)洗、粗化、硫酸陽極處理、磷酸化學拋光廢水處理污泥,鋁電解電容器用鋁電極箔化學腐蝕、非硼酸系化成液化成廢水處理污泥,鋁材擠壓加工模具堿洗(煲模)廢水處理污泥,碳鋼酸洗除銹廢水處理污泥)”中有寫明鋁、鎂材(板)表面硫酸陽極處理廢水處理污泥不在此HW17 表面處理廢物-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 336-064-17的危廢代碼中,也查詢了名錄內的其他代碼進行判別,認為沒有與之相符合的危險廢物類別,是否可認為鋁材質的金屬表面進行陽極氧化產生的污泥不屬于危險廢物?
回答:
您好,針對新《名錄》修訂情況及使用過程中常見的一些問題,《名錄》編制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寫解答材料,供《名錄》使用中參考。其中,第6點提及,本次修訂刪除的廢物,以及《名錄》中用括號注明的“不包括…”的廢物,是不是意味著其不屬于危險廢物了?答:根據危險廢物的法律定義,列入《名錄》的廢物屬于危險廢物,未列入《名錄》廢物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具有危險特性的也屬于危險廢物。本次修訂刪除的廢物,以及《名錄》中用括號注明的“不包括…”的廢物,均屬于未列入《名錄》的廢物。對于這些廢物,若不能通過工藝分析等排除其存在危險特性,則需進一步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1~7)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 298)等判定是否屬于危險廢物。詳見http://www.craes.cn/glzc/202012/t20201223_814505.shtml。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
廣東生態環境廳
廣東牧景生態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廣東藍氫電氣裝備有限公司 工商業光伏發電 東莞市中碳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https://www.zt-sola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