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486
時間:2025-01-09 11:03:34
作者:
這位朋友,你好。咱們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在不知道水質和出水標準的情況下,選擇處理方法,我推薦從以下幾個原則作為出發點去考慮。
第一,操作簡便性。我們在選擇處理方法的時候,盡可能的優先釆用一些操作更為簡單的方法,比如在去除縣浮物時,如果條件允許盡可能選擇重力沉降法,避免選擇機械過濾法,機械過濾法能耗上比較高,操作也相對復雜;在去除有機物時,盡可能選用生物法,相比化學法,生物法設備投資少,操作簡單。
第二,運行成本低。我們在選擇方法的時候,盡可能選擇無能耗方法或者少能耗方法或者少消耗品的方法,比如去除有機物時,可以是化學氧化法,也可以是生物法,還可以是吸附法,這個時候優先選擇生物法,因為它操作最為簡便,能耗最低。另外,生物法也分好氧和厭氧,厭氧法比好氧法在能耗上更加有優勢。
第三,投資少。投資問題是作為投資方最為關心問題。這時候選擇工藝,設備,方法的時候,盡可能選擇一些技術成熟的,常見的設備和方法,盡量不要去選擇一些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一些經過包裝整合的玩新概念的常規方法,這些經過包裝的常規設備投資上往往要高很多。選擇技術成熟的常規方法,避免采坑,避免被宰。
當然,上面的三個選擇原則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所以選擇方法上需要統籌考慮。在工藝可行的前提下,考慮的順序依次是投資成本、運行成本、操作簡便性。
廣東牧景生態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廣東藍氫電氣裝備有限公司 工商業光伏發電 東莞市中碳新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https://www.zt-sola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