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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01-09 23:48:00
作者:
問題內容:
我司主要生產人造革、PU貼布、PVC膠膜等產品,設有涂布、表處、發泡、壓延、擠出等工序,現將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采用模溫機進行替換,模溫機使用清潔能源天然氣,新增的模溫機總容量 1.98 兆瓦>0.7兆瓦,根據計算天然氣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少于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燒產生的量,不新增污染物,屬于技術改造。請問這樣需要重新做環評嗎?
問題答復:
您好。建議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91項“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包括建設單位自建 自用的供熱工程)中”天然氣鍋爐總容量1噸/小時(0.7兆瓦)以上的“類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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